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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以言论表达对言论的不宽容

                                      

只能以言论表达对言论的不宽容


曹 林

  我们对不当言论是不是太宽容了?针对近来舆论表现出对“地震为什么不来得更猛烈一些”、“生死决择瞬间哪怕是母亲也不会管”等不当言论表现出的宽容,张结海先生发出了这种反问。他认为如今中国有些人说话已经“自由”到了没有“顾忌”的程度,尊重言论自由的前提必须“说的是人话”。他觉得中国社会目前还总体上缺少抵制“不当言论”的意识,不能毫无原则地宽容他们的言论,应对他们进行批判、治他们言论的“罪”。(6月25日《广州日报》)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观点,很容易在捍卫社会道德底线的名义下滑向道德专制和言论专制的极端。
  张结海说中国社会对不当言论太宽容,缺乏对“不当言论”的抵制意识,这并非现实——事实是,中国是一个对道德话语非常敏感的社会,他们对那些不道德的言论表现出相当的不宽容。当网络曝出那个女孩“为什么地震不来得更猛烈一点……死的人不够多”的言论后,立刻成为舆论群殴的靶子,愤怒的公众对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甚至已发展成侵犯私权的网络暴力;范美忠为逃跑辩护的言论出来后,也立刻成为网络公敌,范跑跑已成为一个反道德的耻辱符号。这么激烈的道德抗议和严厉的道德审判,难道还不算抵制和“不宽容”吗?
  很显然,张先生所说的“宽容”,一定是指没有剥夺他们说话的权利、没有强迫他们闭嘴、没有以言论治他们的罪了——我们的社会如果真这样做的,才是莫大的耻辱。这种“宽容”有什么错呢?这是一个社会非常可贵的美德,他们是在捍卫每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他们清楚地知道言论自由的真谛:可以自由地批评另一个自由的言论,但不能以行动强迫别人闭嘴。换成那句更经典的名言就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表达当然不是绝对自由的,表达再自由的国度也限制了一些言论。比如危及公共安全和危害公共秩序的话不能说,造谣生非、妨害他人权利的话不能说,没有辱骂他人因而招惹冲突的言论自由,毁谤性言论不受保障等等——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说的话承担责任。一个人的言论违法了,他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治。问题是,如果言论像范跑跑们那样没有违反法律,但违反了公共道德,该怎样对待这样的言论呢?
  自由表达,并非要求人们毫无道德原则地对一种违反公德的言论闭嘴,批评者的批评自由,这也是一种自由表达。但你可以批评他,可以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可以厉声斥责让他“闭嘴”,可以用集体的舆论压力迫使其放弃自己的观点——但这种批评只能停留在“以言论对言论”的层面,你不能在行动上强迫别人闭嘴,不能诉诸于公权和暴力剥夺别人说话的权利。言论自由的真谛在于:每种不违法的言论都有表达的权利,你可以用一种言论自由地批判另一种言论,但批判只能停留在言论层面上,而不能诉诸于权力强迫和暴力征服上。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里“说话的权利”,不是“一个人说话而不允许另一个人批判”的权利,而是“不因言获罪”的权利。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那个说“人死得不够多”的女孩已经被舆论批得体无完肤,范跑跑也已经被舆论所孤立——这就他们“管不住自己嘴”的代价。但因为他们的言论并没有违反法律,社会对其的惩罚也只有止于此了。
  张先生说自由表达的前提“必须说的人话”——这话当然很对,但问题是谁来判断一个人说的是不是人话呢?谁掌握着“人话”的最终判断权,是你张先生还是靠大众的投票?因为无人手中掌握着绝对真理,没有人是道德法庭的终审法官,所以不得不容忍人的自由表达。“必须说人话”有时是在捍卫道德人伦底线,但有时却会成为钳制言论、限制异议的借口,只要触及当权者的利益,你说的每句话都会被贴上“不是人话”的标签。
  张先生举出了美国不容忍言论的案例,且不说美国有“政治正确”的恶劣传统,从总统侯选人克里、哈佛校长萨默斯再到诺奖获得者沃森,三个例子都有关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尤其是政治人物的自由表达本就比一般人受到更多限制。而且他们的道歉或辞职都是迫于舆论压力或是一种道德自省,并没有何种权力迫使他们这样做,克里需要选票,哈佛需要学生,沃森得顾及自己的声誉,所以他们面对舆论批评不得不作出让步,一般人完全可以不这样做。张先生为什么不举一般美国人的言论表达呢?要知道,即使像3K党那些臭名昭著的种族歧视言论和疯狂的纳粹言论,还有人声言“肯尼迪遇刺是恶有恶报”,只要不诉诸于行动,都是可以自由表达的。你可以极其憎恶其言论,极不宽容地咒骂这些言论,但你无法诉诸于行动让别人闭嘴。
  只能以言论表达对言论的不宽容,这就是宽不宽容的界限。如果你因为害怕一个道德沦丧、不自由的时代,因此就不给有些人自由表达,那么不自由的时代已经开始了(潘弗语)。

【作者: 北京曹林】【访问统计:】【2008年06月26日 星期四 11:51】【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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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少华   2008-06-30 21:39:09   

非常赞同曹林的判断。

- 评论人:名字就不留了   2008-06-28 22:41:01   

曹林:你好!说说我的想法,和叶志平比谭千秋算英雄?4比2200能不能算英雄?非要牺牲生命才算英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价值最大化算不算英雄?什么叫英雄?这些问题倒是人们对价值观产生模糊的地方,当然这样矛盾容易直指教育部。名字就不留了,常看你写的评论。很好!

- 评论人:名字就不留了   2008-06-28 22:40:18   

曹林:你好!说说我的想法,和叶志平比谭千秋算英雄?4比2200能不能算英雄?非要牺牲生命才算英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价值最大化算不算英雄?什么叫英雄?这些问题倒是人们对价值观产生模糊的地方,当然这样矛盾容易直指教育部。名字就不留了,常看你写的评论。很好!

- 评论人:小山   2008-06-26 18:50:20   

曹林说得好。张结海是上海社科院的研究员,平时我也留意到他写一些中外对比的文章,对西方一些好的制度他还是颇赞赏的,但是在曹林这篇文章里看到他发出这样担忧,差点让我掉了眼镜——没有想到他会犯一些争论常识上的错误: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看法,但你不能让人家闭嘴。正如曹林在文中所说,故意强调言论的弊病会让一些权力既得者用来让公民闭嘴。 如果我们真让他们得逞,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倒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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